章法律师网

zhangfa81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同桌饮酒者和酒驾“株连”同车人是两码事

2017-07-20 15:57:34 来源:


同桌饮酒者和酒驾“株连”同车人是两码事

有人认为,酒驾导致人身伤亡,同桌饮酒者不都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么?怎么不能对酒驾的同车人处罚呢?而且,这类案件也多有判例支持。法院一般认为,作为共同饮酒者,明知他人酒驾很危险,但却没有进行劝阻、制止或是护送回家,在主观上对酒驾者伤亡存在一定过错,所以,其他饮酒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。


实则,酒驾身亡,同桌饮酒者被判担责,这是民法上的“先行为义务”的体现,是之前的行为引发的后行为义务例如,某人带他人小孩外出游泳,就对小孩具有照顾的义务,当小孩因为游泳而发生溺水,某人即具有救助义务。某人带小孩外出游泳,就预示着先行为义务的附加,而且,这种义务不能免除。


以共同饮酒者来看,喝酒的人对他人进行劝酒、敬酒、赌酒等行为都可以看作是先行为义务,这使得同饮者发生危险的几率大增,那么,其他人对于同饮者就具有安全保障义务。而这种安全保障义务,就是安全把同饮者送到家,而不是置之不理。


再者,同饮者承担赔偿责任,这是民事责任承担。但交警对同车人做出处罚,这是行政责任承担两者的责任承担模式不一样。而且,民事责任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而行政处罚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



大家都在看

驾驶套牌车辆撞伤人保险公司可否

  案情  2014年11月,江某驾驶一辆套牌车行至路口时,因车速过快,将骑自行车的陈某撞到,造成两车受损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